拜金的定義
過去的我,學生時期零用錢少,剛出社會薪水不高。很多東西,總會不捨得買。
過了這麼些年,有了一定的工作資歷和收入。腦內還留著「買奢侈品」就是亂花錢、就是「拜金」的定義。所以,偶爾買了個近百塊馬幣的衣服到近期買了蘋果手機,我都很害怕讓人知道,因為我不想成為自己腦海裡的那位「拜金女」。
昨天,突然腦海閃過一句話:「沒錢是買不起,有能力想要時又不買,那麼甚麼時候才可以買?這些難道就是美德嗎?」
突然覺得,「拜金」不是指買了貴東西、高檔貨,有能力買自己想要的、比較好的,錯在哪裡?「拜金」應該是指沒能力買卻不顧一切都只為了把自己「濫竽充數」,貼得自己滿身名牌充場面的人吧。
買的目的不一樣,定義當然不能畫上等號。一個有能力負擔自己的消費、一個為了面子打腫臉皮充胖子,哪裡一樣?
想通了,就豁然開朗了。真的不可以讓「道德」、「外界眼光」綁架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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