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與房產

 前些日子看到一篇新聞。一名大馬男子租了一間屋子作爲新婚後和妻子的甜蜜窩。怎知婚後半年、繳了半年屋租金才知道這屋子的屋主就是自己的妻子。

一開始看這個新聞,我忍不住笑了。“新郎怎麽那麽糊塗啊?”幾分鐘後,很多很多的想法浮現在我的腦海裏,忍不住想寫一篇文章整理思緒。

爲什麽新郎不知道?

幸運的自己,本人沒有租過屋子的經驗。我想或許可能現在其實租屋子,很多時候都是中介全包,很多時候,租客和屋主是沒有直接接觸的。站在租客立場,反正屋子沒問題,租金滿意那就可以了。屋主是誰,其實那都不是主要問題。所以,新聞中的新郎不知道誰是真正的屋主,還真的不以爲奇。

爲什麽新娘不説?

好吧,就當一切事中介搞定。租客不知道屋主是誰或許沒關係,但是把自己屋子租給陌生人住,屋主肯定會有一定的瞭解,中介也通常會告訴屋主對方是個怎樣的人吧。而且從新聞内容看來,新娘似乎早就知道自己的丈夫就是租客。那爲什麽不早説呢?兩夫妻,説不定還可以省了中介費。

我們都知道在錢財之中有感情的牽扯,便會有可能越理越亂,難以數目分明。所謂:“講錢失感情。”新娘婚前有房子,站在她的想法,可能是,如果結婚了,老公大搖大擺地入住自己供買的屋子,自己開口要房租又顯得無情;不提,又不甘心自己一人負擔屋子。反正他要租借、我要租出,自己房子租給自己丈夫,一方面自己和丈夫不用擔心租到不好的房子、遇到很麻煩的屋主;另一方自己又不用擔心遇到奇葩租客。不如就讓中介出面搞定,兩全其美。

女人擁有自己的房子有什麽問題?

記得多年前看過一部日劇《女婿大人》。三女兒買了屬於自己的公寓,可是身邊人一直談論女人買公寓就是强勢的女人、老姑婆、養小白臉的。這種思維,我相信并不局限於日本社會。其實在華人的社會裡還是有些人有保存著這種想法。

“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。“這是上一代人的説法。女人,在家從父,嫁後隨夫。多麽迂腐的思想啊!先稍微説一下這個古板的思想。在傳統社會裡,女人就是嫁去夫家的,那麽既然住進夫家,還需要自己買屋子嗎?當然不用。那麽如果一個未嫁的女子買了自己的屋子,在長輩們的思想裡,那就是‘姑婆屋’,準備孤獨終老的感覺。

以往的社會,女人都是仰賴另一半照顧,就俗稱‘老公養老婆’嘛。但是,現在的社會,女人必須出來社會打拼自己的事業,獨當一面。因爲能自立自理,女人不再依賴男人,不婚族也日漸增益。有時候,甚至會看到女人位居高職。因此,有了‘女强人’的説法。

女人自强,買屋子當然也不是問題了。古板思想的人,會覺得買得起屋子的女人很强勢,如果那女子未婚,更會被視爲‘老姑婆買屋養老‘。思想再偏歪一點,更會覺得女人買屋養男人。

當然,以上純屬個人推想。但是,難保真的有這麽思想的族群。然而,嘴巴長在別人身上,我們做人有時候真不該被這些流言蜚語、八卦阻礙自己的人生。

女人該擁有房子嗎?

曾聽過吳淡如的podcast裡講到:“女人應該要買屬於自己的房子,無論已婚或未婚”。裡頭也提到了,女人結婚并不能保障自己。萬一離婚了,被夫家趕出亦或不能再待在夫家,那麽自己的世界便就此結束。自己沒了落脚地,那是一件很悲慘的事。

個人覺得很認同。現在的社會,離婚率真的一天比一天高。不是觸霉頭,而是女人必須懂得保護自己。除了基本生存能力,女人更應該經濟獨立,才能保障生活。看過很多女人,結婚或未婚,都不懂得關於投資、管理資產等知識。結婚了的甚至全權交給丈夫處理。

不是說這不對,而是我們人,無論男人或女人,都必須學會獨立。這世界沒有人會永遠在自己身邊。何況,這些其實願意學習的話,自己就能處理,爲什麽要交托別人?自己的事,自己做。獨立除了對自己好,對另一半來説,不也分擔了對方的包袱嗎?

當然,‘會撒嬌的女人最好命’,‘太乖巧的都會無人問津’。什麽都自己能做,誰會疼惜呢?這,當然是題外話了。

夫妻之間的信任問題

有些人會説,把資產交給另一半管理是信任。但是,不把資產交給對方就代表不信任了嗎?當然不是。凡是能共同管理,有商有量,不是更好嗎?

回到新聞的内容。新婚了半年才知道屋主是老婆。這老婆是不是也太會隱瞞了?爲什麽要隱瞞呢?你可以大方告訴對方屋子是自己,但要收租金。如果對方不允,可以兩人互相商量至雙贏爲止。都成了對方枕邊人,爲什麽還要‘欺騙’。嗯,我覺得新娘已經有欺騙的行爲了。

如果是我

我在想如果我是新郎,知道了老婆就是屋主,悄悄收租半年來什麽都不説。其實我的第一感覺是——恐怖。我會發現自己原來並不瞭解對方。我曾説過,我寧愿殘酷的現實也不要善意的謊言。這種事,我寧可對方親口說,也不想自己是從第三者口中得知,搞得自己像個天真傻瓜般一無所知。

要知道,信任需要時間纍計。但是讓信任破滅卻是一瞬間的事。“百世修來同船渡,千世修來共枕眠”。能成爲夫婦不容易。夫妻之間携手到老,將來子女長大離開自己身邊,枕邊人就是下半輩子的伴了,爲何隱瞞?何須隱瞞?


新聞來源:星洲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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